法庭:林賽盈加保釋金赴滬公幹

【本報訊】財經節目女股評人林賽盈(卅五歲)透過中原地產一名地產經紀,物色西九龍豪宅凱旋門的租盤後,聲稱不滿中原的服務而大減原需支付的佣金,並私下向該經紀提供八千多元利益,今年四月被裁定行賄罪成判監兩個月,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她昨日再到東區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她表示去年六月她任董事的公司已跟內地公司簽合約,承接大型海岸工程,故她急切要到上海處理集資等工作,要求暫時離港。雖然控方擔心她會棄保潛逃而強烈反對,惟法庭最終批准她在七月離港兩周,但下令保釋金增加一倍至十萬元。

案件編號:ESCC 413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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