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民主黨擬邀在港藏匿的美國洩密特工斯諾登到立法會作證,皆因其指控極嚴重,若屬實,美國必須停止入侵本港網絡設施云云。
民主黨此舉是好是歹,觀乎其利益立場。
以尋求真相之名邀請,甚或行使《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權力傳召斯諾登到立法會作證,實質可成暗幫華府的忙。其一是「引蛇出洞」,任由斯諾登公開作證時披露洩密詳情,以便美國進一步調查及確立其「犯罪」證據。斯諾登也許獲立法會特權保護,不因其作供披露資料在港被檢控,但一旦離境,豁免自動失效。
其二是透過在立法會嚴厲盤問斯諾登,為美國洗脫網絡侵略者嫌疑;甚至反過來說美國為確保世界和平、國民安全,有必要進行網絡情報工作,故華府所作所為全為正義。反之,破壞此工作的斯諾登與正義為敵,乃邪惡化身。故立法會可變成華府公關機器,傳揚其「世界警察」虛名,同時為遞解斯諾登回美製造有利輿論。
民主黨的利益立場為何?從該黨成員一再獲邀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作證,便一清二楚。該黨站在美國高台,對香港民主、法治、人權、自由的前景,表現憂心忡忡,明顯視美國為守護此等普世價值的正義朋友。至於該黨有否私下要求美國介入或承諾協助美國介入香港事務,不得而知。但若民主黨果真建議邀請或傳召斯諾登到立法會作證,須先交代該黨與美國千絲萬縷的關係,以正視聽,以顯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