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年前因誤殺前妻被判監的中年漢,今年初出獄後任職小巴司機,但因停車熄匙問題與巡警發生爭執,期間不但拒向警員出示身份證,而且用煙頭灼傷警員下顎兼兩次拳打警員。被告林振輝(四十五歲)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阻差辦公罪,否認襲警罪,辯稱是轉身時意外以煙頭灼傷警員,惟最終被法庭裁定罪成,裁判官昨判被告入獄十四日,以及罰款一千五百元。
被告被控在二月七日在秀茂坪宜安街,阻礙並襲擊依法執行公務的警員黃志明。資料顯示,被告於○四年九月十一日,因不滿同住的前妻紅杏出牆而爭執,一怒之下在六歲兒子臉前掐死前妻,經審訊後,他於○五年被裁定誤殺罪成,判監九年。
案件編號:KTCC 82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