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撞船案 法官摯友罹難

【本報訊】去年十‧一南丫島撞船意外造成卅九名乘客死亡,涉事兩船的船長事後各被控卅九項誤殺罪,案件將交高等法院審理,昨於東區法院進行交付往高院的程序。惟因控方尚未準備妥當,要求將案押後至七月廿六日再訊,期間兩名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當中包括二萬元保釋金、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

控辯不反對處理此案

首被告「南丫IV」船長周志偉(五十六歲)及次被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五歲),被控在航行期間未有謹慎保持適當瞭望,及或沒有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去避免跟對方的船碰撞是嚴重疏忽;而且是造成卅九人於去年十月一日至五日期間死亡的重大原因。根據控罪書,卅九名死者分別是十一男廿八女,其中三男五女是兒童。

另外昨日開庭前,負責處理案件的裁判官李國威先旨聲明,跟意外中罹難的死者傅玉靈及其女兒林蔚懿是摯友,他已先知會控辯雙方律師,但控辯均不反對由他繼續處理案件。

案件編號:ESCC 123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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