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二歲品質檢查員與十八歲男生分手後,頻要求復合,期間更涉嫌威脅會公開對方的同性戀性取向,及要「買起他雙手」,傷害男生和其家人,先後逼男生口交及肛交,男生最終報警。被告昨在區院否認兩項以威脅手段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案件開審。
男事主X昨在屏風後作供,以免身份曝光,他作供時一度飲泣。X指前年十一月他在社交網站認識被告劉振堯,一直保持朋友關係,直至去年二月,兩人終成為戀人,但兩個月後,X提出分手,被告當時要求再拍拖兩個月,否則會自殺及公開X的性取向,X答允。
去年六月廿八日,X堅持分手,但被告不斷要求復合,並多次用手機發出威脅訊息包括會公開X的性取向、令X不能升讀大學,及會傷害X和其家人;被告之後要求X在六月卅日與他到旺角一間賓館肛交,X因害怕而答允,但兩人當日最終只是互相口交。
X說,被告之後繼續纏擾他要求復合,並發出訊息威嚇指要X「送手巾(即雙手手筋)畀我」,及後被告又要X與他進行四次肛交,X被迫答允。被告於七月十日到X家,兩人在X母親睡房床上肛交,其後被告仍不斷要求復合,X遂於八月一日報警。X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過往曾有約十男友,且曾肛交。
案件編號:DCCC 1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