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龔如心捐錢數目 講意頭

陳振聰被控偽造和使用虛假龔如心○六年遺囑案,華懋集團董事梁榮江昨繼續作供,期間法官四次阻止陳振聰的代表提出不應提出或與案無關的問題,包括華懋慈善基金的律師曾在有證據暗示○六年遺囑是假遺囑後沒有報警,以及基金在龔如心遺產案中曾打算與陳振聰和解。控方反對有關提問時表示,基金如何進行遺產案與○六年遺囑是否偽造無關,辯方如果繼續追問,案件將可能要審四至五個月才完結。

梁榮江接受辯方盤問時稱,龔如心死後,她生前好友高至理大律師通知梁找龔三名弟妹、吳崇武及王永祥開會,他們七人於○七年四月七日早上在銅鑼灣如心海景酒店開會,高至理向各人出示龔如心○六年遺囑副本,期間吳崇武和王永祥先後表示該文件不似他們於○六年十月十六日見證龔如心簽署的遺囑,他們交由律師處理,而高至理和王永祥均是律師,他們並無指示要報警。

辯方指,梁榮江於○二年曾拒絕為龔如心遺囑簽名作見證人,又於○六年拒絕按龔指示簽名辦手續支付6.88億元給陳振聰的公司,但卻於○七年四月初未向龔如心親身確認便簽署文件,將龔三名弟妹委任為基金的理事。

無親眼見龔簽名 梁拒做見證人

梁回應指龔如心○二年要他見證其遺囑時,他沒親眼看到龔在遺囑上簽名,故拒絕簽名做見證人;至於○六年支付巨款給陳振聰的公司一事,梁當時不知款項用途、收款人身份及數目太大等理由,故拒絕。但梁表示,他在○七年四月初沒有理由懷疑龔不想委任弟妹成為基金理事,故簽署有關文件。

辯方又指,龔如心生前透過基金捐出的多筆款項都涉及幸運數字,○四年間及○五年先後捐出18.8萬元給中國橋牌協會、948萬元給中國孤殘兒童基金、228萬元給雲南德宏州民政局、380萬元給中國公安民警英烈基金會。梁指有關捐款不是他負責,他不知龔如心怎樣定出數額。

控方昨午四時許開始傳召王永祥作供,當王準備講述他於○六年十月十六日見證龔如心簽署一份遺囑時,法官基於法庭只餘下十分鐘便休庭,決定將案押後至今早續審。

案件編號:HCCC 182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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