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幅張大千遺作掀10億元爭訟

有「名人御用攝影師」之稱的高仲奇與弟弟就父母留下價值逾十億元的字畫爆發爭奪訴訟。高仲奇指數年前他與另外十名兄弟姊妹協議,由擔任律師的八弟負責把父母收藏品,當中包括以「梅雲堂」名義收藏逾百幅張大千系列名畫拍賣,然後將得益平分。惟高指八弟前年拍賣字畫後獲利逾六億元,但他只分得二千二百多萬元,他認為其弟未有履行協定責任,要求法庭撤換協議的執行人,並要八弟交代帳目及禁售其他字畫。

原告高仲奇,被告高鈐。入稟狀透露,二人的父母高嶺梅(下稱高父)及詹雲白共有十一名子女,原告是二哥,被告是八弟。眾子女在各行業均表現出色,原告是著名攝影師、任律師的被告在美國定居及執業,另有大學教授及專業人士。

「梅雲堂」由高仲奇父母創立

高仲奇昨接受本報記者致電訪問時表示,案件已交律師處理,不便多談;但強調今次入稟只為取回應有權益。記者再追問爭產緣由、涉及畫作數目和金額等,高仍堅拒透露,只叫記者查看入稟狀內容。記者要求高提供有關涉及張大千畫作資料和相片,高則表示「我手頭沒有」,但指「最近蘇富比先拍賣咗一批(張大千畫作),全部都係『梅雲堂』嘅!」

入稟狀指,身為攝影名師的高父,在尖沙咀加拿芬道經營影樓。高父與妻先後於九三及九五年過世,夫婦生前一直以二人創立的「梅雲堂」收藏張大千名畫,二人死後留下一百廿二幅張的名畫,該批畫藏十分珍貴,被視作一個特別系列,原告估計該系列在九五年其母去世時,市值也達十億港元;此外,高父另收藏張及其他畫家的作品亦有逾百幅。

逾六億分11子女 原告僅得2200萬

原告指被告在九三年曾聲稱,高父遺願把遺產分成十一份,讓十一名子女或子女後人平分。被告及另外八名兄弟姊妹○五年曾向原告興訟,要求他交出高父在加拿芬道的影樓,當時原告承父業在該影樓工作。眾兄弟姊妹在○七至○九年間達成協議,把影樓物業及高父收藏的字畫,由十一名子女平分。另外該「梅雲堂」的特別收藏系列則作拍賣,並以父母之名成立教育基金再作平分。在遺產分配前,原告續准經營影樓,而被告則負責執行這個協議。

原告指被告前年將廿五張「特別系列」字畫在蘇富比拍賣,扣除手續後共得六億二千六百萬多元,原告只獲分得二千二百八十四萬餘元,他認為被告少付他三千三百多萬元,惟被告拒絕交出帳目讓他查閱,亦拒透露手上仍有多少畫藏,原告認為在事件上蒙受損失,故興訟爭取。

案件編號:HCA 9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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