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標準工時不宜輕舉妄動

近期有關勞資的新聞一浪接一浪。貨櫃碼頭工潮剛落幕,最低工資調升到時薪三十元於本月開始實施,接着又輪到「標準工時委員會」正式登場,為標準工時立法問題展開討論。

筆者收聽電台,聽到一名洗碗女工訴苦,稱自從最低工資由二十八元增至三十元,老闆就給她增加不少工作量,洗碗洗到喘不過氣來,比以前辛苦得多。老闆的理由是:工資高了,要節省人手,工作量自然要增加。

最低工資的出現,已令社會產生不少矛盾,但其影響還可能只比較集中於三數個毋須甚麼學歷的勞動行業。但標準工時則不然,若一旦立法,所有行業將無一幸免地被納入法規之中,且一發難收,影響深遠,所以絕對不宜輕舉妄動。筆者認為,勞資關係是否應完全依靠立法來維繫,本身就值得商榷。標準工時若然立法,如何以「一法」涵蓋所有工種,便已很富爭議。例如消防員、醫護人員等等,如何制訂標準工時?如果他們不是把救人置於第一位,先看看落班時間,那就失去工作的意義了。又以最近罷工的貨櫃碼頭工人為例,他們是二十四小時工作制,標準工時又怎樣計算?

有人提出,可以對一些工種實行豁免。如此一來,哪些工種可以豁免?如何豁免?連串問題都不容易解決。「標準工時委員會」預期三年可以達共識,筆者卻對此並不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