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智健秘書「愚忠」犯案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案中,許被指在無合理辯解下獲免租使用的跑馬地禮頓山豪宅單位,被揭發曾由中信泰富前主席榮智健以一千九百多萬元購入。廉署前年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曾邀請榮智健女秘書就該調查回答一些問題,期間她訛稱自己是購買涉及該案的禮頓山豪宅單位之金主,並指有關買樓交易與榮智健無關,因此惹上官非,事後被廉署控以三項故意作出虛假陳述罪。她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其中兩罪,餘下一罪則獲撤銷。裁判官准她保釋至下周一接受判刑。

求情:任職27年 案中無得益

女被告戴慧娟(五十八歲)報稱公司董事,控罪指她在一一年十月卅一日及十一月十六日,兩次回應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發出的通知書時,故意作出虛假陳述,聲稱有關她購買跑馬地禮頓山第六座廿樓A室,分八期支付的共七百六十一萬多元,全部來自她本人。而獲撤控的罪名則指,被告於同年十二月一日向廉署聲稱該物業買賣,與其僱主即榮智健毫無關係。

辯方昨求情指,無案底的被告是名單親母親,育有兩名已成年的子女,亦須照顧年老母親。辯方指她擔任榮智健的私人秘書廿七年,一向紀錄良好,今次犯案主因是出於對上司的愚忠。而且,本案並非同類案中最嚴重,她的虛假陳述亦沒有影響廉署的調查方向,被告在事件中亦無得益。辯方又透露被告自九二年開始,積極參與慈善活動,每月定期向宣明會捐款二千元。

案情透露,被告是榮智健的私人秘書,她同時是慕誠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慕誠)的董事兼股東,亦是Shearon Group Limited(下稱Shearon)的董事。她於○一年一月代表慕誠與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旗下的迪豪有限公司簽約,購買涉案價值一千九百萬元的禮頓山單位,其中新地提供融資。被告在十五個月內透過Shearon的公司戶口,分八期付款共七百六十多萬元。被告於翌年十月將單位轉售予Meritech Limited,出售價約一千七百萬元,並收取對方五百七十多萬元的轉售收益。

廉署揭買樓資金來自僱主

廉署在一一年調查一宗貪污案時,於同年十月卅一日及十一月十六日邀請被告問話,問及上述買樓交易的一些問題。被告在宣誓下,卻虛假地表示購買該禮頓山單位的資金全是她,惟廉署揭發買樓資金是來自榮智健。廉署發現有人曾在○一年一月至○二年四月從榮智健的銀行戶口,將十二張支票存入Shearon及被告的戶口,每張約值九十五萬至一百廿萬元;另外慕誠又在○二年十一月將所有轉售收益歸還榮。

案件編號:ESCC 125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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