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小事 毀港華近百年聲譽

本港頂尖名校香港華仁書院近百年名聲,卻因九年前歷時僅數小時的十人學校管理會議而添上瑕疵。任職教師卅六年的蕭漢寶,不忿遭譚校長在會上背後指摘而訴諸法律,案件纏訟多年,在譚校長將「榮休」之際,港華的內部糾紛、校長自揭中英文水平欠佳甚至會考英文「肥佬」等事,一一被公諸於世。難怪法官在判詞之中亦慨嘆,事件對港華校譽的傷害,比起蕭在與會者心目中的名譽傷害來得嚴重,形容蕭的舉動「驚動」了一眾仰慕港華的人。

官斥原告 訴訟引爆內訌

原告蕭漢寶於一九九一年加入港華,直至一○年退休。蕭指稱,他因遭到誹謗而出現緊張狀況,包括失眠、肌肉抽搐等,需接受精神輔導和治療,他昨日獲判的七千六百多元賠償金中,有二千六百多元為「實報實銷」的醫療費用,換言之,蕭興訟多年最終所獲的賠償金僅五千元,以及一張正式道歉信,不過此訴訟卻換來港華的內訌紛爭,亦令譚在十七年執掌港華的路上蒙上污點。

譚校長曾先後在庭上透過律師及在作供後向蕭漢寶公開道歉,但譚堅持誹謗是「無心之失」,未獲蕭接納。案件審訊期間,雙方均找來同事或前同事助陣,譚校長找來副校長郭家柱、前校監狄恆神父出庭作供。蕭亦獲三名現任港華教師、一名前教職員和前副校長葉金豪出庭力撐及旁聽。

不過,本案在法官黃慶春眼中卻屬「小事一宗」,她在判詞中直言,事件距今已相隔多年,對蕭的傷害有限,同時她在開審前曾屢勸雙方和解,在審訊中途亦多次指「根本唔應該上庭」。記者昨午走訪港華學生,他們表示不相信校長會誹謗老師,一名讀中一的同學更形容校長友善親民,平時會用英語主動跟學生打招呼;讀中四的黃同學坦言無聽聞此官司,但認為事件不會影響校譽。

記者蔡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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