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重申事發時足夠工作人員

【本報訊】海難調查報告批評港燈未有按規定安排足夠四名船員在南丫IV號上工作,對該信譽悠久的公用事業機構竟違反標準感遺憾。港燈則指,事故發生當日船上有三名常規船員及九名工作人員,足以照顧船上一百一十五名乘客,認為已符合法例要求,又指慘劇對港燈及香港社會造成沉重打擊,已決定暫時停辦同類型的活動,亦會檢視其他活動的安全性。

港燈昨日召開記者會回應調查報告,董事總經理尹志田指,由於報告剛出爐,未有時間研究,難具體評論內容,但他重申事故當日南丫IV號有三名常規船員及九名工作人員,認為已符合法例要求,他們會積極參考建議,若海事處加強規定亦會遵守。

海難後屢辦輔導講座

對於被指未有遵照海事處要求放置有百分之五的兒童救生衣,尹志田承認公司並無購置兒童救生衣,但指船上救生衣總數較發牌要求的多。至於海事處在南丫IV號續牌時曾發現船上有兒童救生衣,他稱並不知道原因,續牌事宜由船廠辦理。

尹指難料慘劇會發生,事故後一直有向死者家屬及傷者表達慰問,而肇事的南丫IV號及南丫II號已退役。

港燈在海難後辦了不少情緒支援講座及安排社工和心理專家為員工進行單對單輔導,至今共舉辦廿四次講座,約五百人次參加,單對單輔導則有六十五人次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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