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 委會內仍存分歧

【本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將於下月初召開首次會議,研究本港是否需要就標準工時立法。標工委員之一、代表資方的何世柱認為,香港打工仔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不算長,立法亦非唯一處理長工時問題的途徑。不過另一名代表勞方的委員吳秋北則指,本港現時長工時及無償加班的情況嚴重,建議三年內應完成立法工作,將標準工時訂於每星期四十四小時。

政府早前正式宣布成立由二十四人組成的標準工時委員會,任期三年。委員之一、中華總商會永遠榮譽會長何世柱昨在電台節目中表示,工人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八小時不算長,向工人提供超時補水亦不能達致保障工人健康的目的。他認為,立法並非唯一改善工時問題的途徑,政府不應在未進行詳細研究便決定立法。據外國實行標準工時的經驗,不少行業可獲得豁免,變相令受保障的人數減少,若立法太嚴謹,更有可能影響經濟。

不過另一委員、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直指,本港現時長工時及無償加班的情況嚴重,若以三年時間討論標工立法問題「磨得太耐」,建議委員會約花年半時間提交中期方案,並於三年內完成標準工時的立法工作,否則「等到頸都長」。他認為,標準工時應訂於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時,超時工作補水應有一點五倍。

下月初首次開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標工委員會將於下月初開會,訂立工作程序、流程、目標及時間表。他指,標準工時問題有高度爭議性,必須深入探討,認為以三年時間處理是合理。

勞工界三加六(三名立法會議員及六名勞顧會委員)將於下月中召開武林大會,收集全港工會就標準工時立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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