嘩嘩嘩嘩嘩,火燭呀火燭,鴨脷洲海怡半島發生四級火,燒到火紅火綠,導致五人受傷,你都咪話唔得人驚!
事發現場係海怡半島第十座十七樓一個單位,根據消防處嘅講法,昨日早上六時十二分接到火警報告,消防員動用兩條喉同四支煙帽隊灌救,經過三粒鐘搏鬥,最終喺九時二十一分將火救熄。消防處又話,消防員到場後發現大廈消防栓水壓不足,必須由地下引水上十七樓,延長咗救火嘅時間。
十萬火急生死攸關,因乜事幹消防栓水壓會不足嘅呢?消防承辦商就話嘞,可能係短路導致消防栓無法運作,消防系統於去年七月曾經年檢,昨日亦有季度檢查,正在了解確實原因喎。
唉,香港愈來愈多呢一類古怪事件,剛剛檢查完,即刻就失靈,跟住又係左了解右了解,了解到天荒地老都唔知發生乜嘢事。好似釀成九死三十四傷嘅花園街大火咁吖,消防處開始嘅時候講到似層層「有人縱火」,點不知查來查去都查唔到縱火狂徒係何方妖孽,經過一年零三個月嘅時間,寫咗百幾頁紙嘅報告,結論居然係起火原因不明。喂,你話花園街起火嘅原因係撞鬼都叫做有一個說法吖,起火原因不明喎,即係乜都查唔到,簡直浪費納稅人供養消防處嘅米飯,唔怪得連死因裁判官都鬧消防處失職啦。
講開花園街四級無情火,功夫茶真係餘怒未消。死因庭十五日研訊過後,裁定所有火災難胞係死於意外,死者家屬悲從中來猛咁話唔公道。死於意外等於無人負責,再加上一句起火原因不明,聽起上嚟真係佛都有火!
當然,死因庭照例提出一連串建議,譬如建議屋宇署嚴格執行同跟進消防安全指示,加強巡查劏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提高罰則,加強對違例者嘅阻嚇作用。另外,死因庭又建議食環署加強巡查排檔,確保排檔遵從原有設置。至於消防處咯喎,死因庭建議加強前線搜救人員嘅資源。問題係,建議完又點呢?本地官場動物最常見嘅情況就係左耳入右耳出,建議接受,態度照舊。
即係咁,若然消防處積極做好監管工作,一切防患於未然,而唔係辦事粗疏得過且過,鴨脷洲海怡半島冇可能出現消防栓水壓不足嘅狀況,消防承辦商更加冇可能呢頭檢查完,嗰頭就故障。
總而言之,水壓不足難救火,監管粗疏必死火。如果消防處始終唔肯痛定思痛好好發揮監管作用,出事之後又傻頭傻腦查唔出起火原因,小心連政府總部都水壓不足而導致火燒後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