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船長各控39項誤殺

十‧一南丫島撞船意外造成卅九人死亡,肇事兩名船長被捕半年後昨被正式刑事起訴,各被控以卅九項誤殺罪名,創本港開埠以來在同案中檢控最多誤殺罪名的紀錄。兩人隨即於昨午在東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親自到庭申請將案押後至五月九日再提堂,以便準備文件將案轉介高等法院審理,兩船長各准以現金二萬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准離港。

控罪分別指控五十六歲的「南丫IV」船長周志偉、以及五十五歲的「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在航行期間未有謹慎保持適當瞭望,及/或沒有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去避免跟對方碰撞,是為嚴重疏忽,並為造成卅九名死者,在去年十月一日至五日期間死亡的重大原因。根據控罪書,卅九名死者分別為十一男廿八女,其中三男五女為兒童。

准二萬元保釋禁離港

兩名被告昨應訊期間表現冷靜,其中周志偉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而黎細明則由外籍女大律師金貝理代表。薛偉成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四星期再訊,以便準備相關文件,相信下次再提堂時能決定交付審訊程序的日期,將案轉交高院審理。控方不反對兩被告保釋,法庭要求他們除各交出二萬元保釋金外,還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有關撞船意外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早前就意外成因進行長達三個月的研訊,相信可如期在本月廿二日前向行政長官提交研訊報告,但薛偉成昨在庭外表示,今次落案與該研訊無關,律政司及警方是根據本身的調查結果提出起訴。而根據警方公布,兩船其餘五名船員將於四月中到警署報到。

事發於去年十月一日晚上八時許,南丫IV接載約一百卅名港燈員工及親友,從南丫島發電廠出發往維港準備觀賞煙花匯演,但駛至石角咀對開海面時,突跟迎面而來、從中環開往南丫島榕樹灣的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南丫IV之後迅速下沉,最終導致卅九人死亡,年齡介乎三至七十三歲,當中大部分人為溺斃。

專家斥違反安全規則

根據早前調查委員研訊,涉案兩船長均被英國海事專家Captain Nigel Robert Pryke批評違反若干國際海上航行安全規則,包括沒有在航行中維持良好的瞭望及未有正確使用雷達等。兩名船長在研訊中均有作供,周志偉供稱他在碰撞前不久才看到海泰號,已即時按國際避撞規則右轉,但海泰號竟然轉左;黎細明則說根本沒見到南丫IV,碰撞時他正轉左打算駛入榕樹灣。

案件編號:ESCC 123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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