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解決九七年收回香港後的「歷史與現實」等一系列問題,一個關鍵,是要保證香港的管治權必須掌握在「愛國愛港力量」手中。只有這個人事大權不丟,北京認為才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真正貫徹落實。因此,香港《基本法》中的許多條文設計都是圍繞着中央掌握人事大權。當然「愛國愛港力量」這樣的政治字眼不會出現在法律文件中,但是只要香港行政長官、立法機構組成「中央有話事權」,那麼誰是「愛國愛港力量」當然也就由中央認定。
然而,《基本法》中又有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規定,而且已經「循序漸進」到二○一七年就要「普選」行政長官及稍後「普選」立法會的地步,那麼朝廷要真正最終還能不能掌控由「愛國愛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及「把持」立法會就遇到了強力挑戰。這是朝廷心中沒底的,也是最擔心的。因此,才會有中央大員近來特別表示要保證「愛國愛港力量」長期執政的問題。對此,朝廷「最後的防線」是要在「普選」行政長官的「機制和程序」方面作出「篩選」安排,在「普選」立法會時如何變相保留「功能組別」。
朝廷的這兩道「最後防線」能不能最後守得住,壓力極大。香港反對派和支持「真普選」的民意是一定要衝破防線的。他們已亮出了底牌,這就是不會在官方推出的政改方案中玩,也即不會討論「特首選委會」的「門檻高低」、「是否預選」,而是推出自己的方案,比如有十萬人提名就能參與特首普選,「踢開選委會」。這樣的方案從根本上打破了朝廷對「選舉」特首的掌控,根本上令所謂「愛國愛港人士長期執政」處在完全的不確定中,選舉大權掌握在選民手中而非朝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