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藏孌童片庫 宅男囚20月

【本報訊】任網頁設計師的卅一歲「宅男」,在家用電腦下載兒童淫穢照片及影片。警方接獲線報後拘捕他,並發現他的電腦內藏多達七十一萬個影像檔案,當中有八十四段為兒童色情物品的影像。他於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官昨日判刑時指被告以「小學」、「小五」的字眼搜尋色情影片,當中涉及小童性虐片段,質疑被告沒有同理心,判他入獄二十個月。

被告李萬豪畢業於大一藝術設計學院,承認於去年三月十二日在屯門安定邨定德樓寓所的電腦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法官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被告有社交問題,為人孤獨,沒有固定性關係,只透過嫖妓和看色情影片滿足性慾;法官又表示,被告雖無孌童癖,但無法解釋他為何用「小學」、「小五」、「未成年」等字眼來搜尋色情影片。

電腦藏71萬影像檔案

案情顯示,警方於去年三月十二日到被告家中搜查,在被告的電腦內找到七十一萬個影像檔案,當中大部分為動漫畫,其他為成人電影,而檢獲的八十四段涉案兒童色情影片,達四級程度的有卅二段,內容不乏性虐兒童的變態情節,例如綑綁女童、以衣夾夾乳頭等。

案件編號:DCCC 3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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