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中六男生被指在校內誘騙女教師到禮堂化妝室,然後摸胸非禮及暴打對方,他早前經審訊後被屯門法院裁定非禮及傷人罪名成立,要收押候判,因而錯過應考文憑試。而案件昨日判刑,辯方透露,被告於案發前已因焦慮問題而要接受精神科醫療。辯方再度求情懇請裁判官索取感化報告或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以便他可繼續自修升學,又強調被告是因受成績突然下滑等影響以致失控犯案。惟裁判官決定按報告建議仍判被告入勞教中心,被告聞判失望落淚。
十八歲被告何敏達,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卅日在學校內誘使女事主X進入禮堂後方的化妝室,兩度向她摸胸非禮,又扯她頭髮撼向牆壁、用鑰匙塞入她嘴內撩動及多次拳打她頭臉。法官於早前判被告非禮及傷人罪成立後,被告已還押監房兩星期,他昨日出庭時頭髮剪短,神情仍舊落寞,其父母等約十名親友到庭支持,被告在犯人欄內頻頻望向親友,偶爾點頭示意。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雖然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但被告想進入更生中心,被告在更生中心有較充裕時間自修,對學業影響較小,相反勞教中心只着重體能及紀律訓練,對被告進修並不理想。辯方另呈上三封求情信,被告在親撰的求情信自責在受審期間,連累父母連日山長水遠到法庭旁聽及探望。而被告就讀學校的物理科老師則撰信指,痛惜被告因本案錯過公開試,希望法庭輕判。元朗區議員郭慶平也撰信讚被告孝順父母,認為本案只是個別事件。
辯方稱,被告在案發前學業成績突然下滑,加上家庭財政不穩、父母關係轉差等因素,令被告深感無能為力,從而誘發焦慮問題,須到屯門醫院接受精神科診治,故相信被告犯案乃受焦慮影響,希望裁判官答應被告的請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在裁判官考慮片刻期間,被告曾嘆了一口氣,並頻頻望向家人,而裁判官最終按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被告聞判落淚,而其父母亦含淚目送兒子進入羈留室。
案件編號:TMCC 398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