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後,最能引起爭議,掀起軒然大波甚至處理不好會導致動亂的,是二十三條立法問題。
二○○三年,剛剛連任不久的董建華強推二十三條立法。一開始,誰也沒有想到問題會如此之大,引起那麼強烈的社會反彈,從上到下,阻力重重。政府官員中,除了董建華本人和負有推銷之責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披掛上陣,「大打出手」之外,其他高官多態度消極,隔岸觀火。行政會議和立法會中也就是鐵桿兒土共左派一力支持立法。但他們的支持和「鬥嘴」引起了更廣泛、更強烈的民眾不滿,把董建華、葉劉愈搞愈孤立。其他建制派政黨也是態度消極,甚至最後臨陣倒戈,從「根本」處廢了該次立法行動。這場鬥爭爆發了五十萬人上街遊行,是一場「全民反二十三條立法」的社會運動,至今影響深遠,阻嚇了當局十年不敢再「輕舉妄動」。同時也教育和鍛煉了香港人民。
這件事對北京的影響也很大,很深遠。事件導致了董建華半途下台,導致了朝廷對香港的某些政策調整,總方針是安撫港人,懷柔港人。那時剛剛執政不久的胡、溫政府也正大吹「共建和諧社會」之風,宣揚「和諧世界」理念。香港何時再推二十三條立法,似乎已被「無限期擱置」。朝廷不再提,特區政府更不會再提,這是一個碰不得的火藥桶,足以讓香港一切政治人物粉身碎骨。
梁振英參選特首和當上特首之後,也一再迴避任期內面對這個問題。這個態度中央是知道的,港人是知道的。大家默許了這個表態。根據回歸十五年香港今天的形勢,誰也不相信朝廷和香港甚麼人有決心有能力再推二十三條立法,除非瘋了,除非夠膽不顧香港發生動盪、一國兩制崩盤。試問誰敢一上台就這樣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