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墮樓愛滋醫生 死前暴瘦

被譽為醫學界明日之星的東區醫院外科部駐院專科男醫生黃浩卿,去年一月初墮樓身亡後被證實是愛滋病帶菌者,一度令病人及醫護人員人人自危,死因庭昨日展開研訊。死者同事透露,發現死者死前半年開始暴瘦,上落樓梯常感氣喘,懷疑他已受病毒感染。外科部主管則指死者在死前的一日,仍替病人做手術;而院方驚悉死者有愛滋病毒,緊急的在兩個月內安排了一百卅多名有關病人接受驗血測試,幸無人受感染。至於死者知悉感染愛滋病毒後需否主動呈報,主管則指這只屬自願性質。

死者黃浩卿(卅四歲)在○三年入職東區醫院,一○年成為外科醫生。去年一月十二日清晨,死者被發現從灣仔嘉薈軒卅九樓住所墮下,身體攔腰斷開當場身亡。

檢泰國驗身報告 姊知會院方

法醫林衛國證實他因高處墮下使身體多處受傷致死,且發現他體內帶有愛滋病菌,但感染日期不詳。現時懷孕的死者胞姊黃真真供稱,死者一向身體健康,事發前數天姐弟有見面,但死者無透露患病。

事發後她從遺物中發現一份泰國醫院於前年十二月底撰寫的驗身報告,顯示死者體內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指數甚高,懷疑他染愛滋,遂即時告知東區醫院。

東區醫院外科部主管鄧宗毅醫生是死者上司,獲知消息後,立即告知院長,但院方因感震驚,一時不知如何處理,翌日召開緊急會議,決定就事件向衞生署的愛滋病專家小組尋求意見。鄧表示過去五年的院方紀錄顯示,死者未有在手術中被工具刺傷,他並透露在事發前一日,死者有替病人做手術。

自願性質呈報 免標籤歧視

鄧續指,醫院醫護人員如發現自己感染愛滋病毒,是否通知院方或衞生署屬自願性質,並非強制,此舉是為了保障患者私隱,免被歧視及被標籤成「愛滋病人」。若院方知悉後,則會以不記名方式呈報衞生署,目的是向署方專家索取意見,評估病毒會否傳染病人。鄧強調,感染HIV並非染上嚴重傳染病,病人受傳染的機會不高。

醫院管理局高級醫務主任李行思則指,在去年三至四月間,邀請了一百四十三名曾被死者施行高風險手術的病人驗血,最終有一百卅一人參與,結果無人感染愛滋病毒;同時有六名醫護人員亦要求檢驗,證實無人受感染。曾任東區醫院外科顧問醫生的顏令朱當時與死者共事,顏指事發半年前死者染上肺炎,病情時好時壞,對方更暴瘦、經常咳嗽及氣喘,顏認為:「卅幾歲後生仔成日肺炎,懷疑有感染,免疫力有問題。」

案件編號:CCDI 18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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