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跳過快或心室纖維性顫動會影響心臟將血液泵到全身器官,令患者短時間內缺氧,可致猝死。一項在本港四間公立醫院進行的調查發現,植入心臟除顫器(ICD)的病人中,四分之一曾心臟停頓入院獲救,近半數為持續心室心搏過速的高危病人,「死過翻生」才安裝ICD。心臟科專科醫生指,巿民出現心口痛、氣喘和腳腫等心衰竭徵狀,要及早求醫,由醫生評估是否需要植入ICD,以預防病發。
仁安醫院心臟科顧問醫生黎偉強表示,心室纖顫或心跳過快可造成猝死,病人發病時,若不能在三至五分鐘內進行急救,即使存活,腦部也因缺氣而受損;十分鐘內未接受急救,生存機會接近零。ICD能在病人出現心跳過快時,十秒內完成電擊,病人心跳及時回復正常,存活機會高達九成以上,故ICD可預防該類病人猝死。
該項公院病人研究,分析了五百六十名植入ICD病人的資料,大部分屬於曾心臟病發或持續心跳過快的病人,只有近一成四因心臟射血指數低,即心室泵血能力差;一成二屬於可誘發昏厥的心室纖顫病人,以及有其他高危因素的病人。外國亦研究跟進一千二百多名心肌梗塞患者八年,結果顯示,沒有植入ICD病人,死亡率為百分之六十二,有植入的病人,死亡率降至百分之四十九。
黎偉強指出,病人未必知道ICD可減低猝死風險,又害怕做植入手術,怕術後影響儀容及自信心,可能影響工作等,因而抗拒植入。他提醒市民,心跳過快或心室纖顫可能隨時病發,病人如心跳過快,病情無逆轉,醫生會建議植入ICD。
現時ICD使用年期可長達十年,較傳統的長四至五年,費用在十五萬至廿萬元。由於該類儀器屬於自費項目,病人在公立醫院進行植入手術,儀器費用要由病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