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亮明作供時引述消防處報告指,因火勢猛烈,最終需出動約三百名消防員及逾八十輛消防車參與救火救人。他又指發生火警時,肇事唐樓共有五十六名住客,最終有廿五人由消防員成功救出,另有九人死亡。李作供時多次被陳官打斷發言及質疑,他雖多番再嘗試解釋但均被陳官阻止。李於作供時又多次讀錯報告內容,更一度搞錯涉案唐樓的層數,最終陳官要他在庭上即時重數所有樓層。
李亮明於作供時根據報告指,因涉案大火不斷升級,早上六時許已升為四級火,並涉及廿三個排檔被燒毀,多幢花園街唐樓受波及,最終要派出約三百名消防員、八十一輛消防車等參與救援(詳見表),並要開動十二條喉灌救大火。最終扣除有人死亡的肇事唐樓,整條花園街共有約三百名居民被救出或自行逃生,而且因濃煙密布,令他們使用雲梯時亦有困難。
至於肇事唐樓除地舖及閣樓外,連天台共有八層,當時有五十六名住客(住客分布及逃走路線詳見表),其中廿五人被消防員成功救出,但有九名經前梯自行逃生的住客卻不幸身亡,經前梯逃生包括死者在內的廿二人,當中只有四人沒有受傷,更有四名獲救者需接受深切治療。
李於作供不久已多次被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打斷發言並質疑報告的說法,他嘗試進一步解釋,惟陳官不接納,當他想再解釋時更甚至被陳官阻止。其後他亦多次讀錯報告的內容,如報告所顯示的數字等,他更一度搞錯涉案唐樓的層數,誤以為報告計算層數時包括唐一樓,但最終發現並無計算在內,陳官遂要他逐層重數。李於今日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