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花園街二○一一年底發生四級大火導致三男六女死亡,死因庭昨傳召署理助理消防處長李亮明出庭講解消防處就事件撰寫的調查報告。不過死因裁判官陳碧橋對於報告提出多項質疑,並對報告的結論極不滿意。有關此案的起火原因,報告指不排除有排檔的電線裝置的電力故障引起,但因警方刑事調查至今仍未完成,結論為起火原因不明。陳官則批評此報告用了一年零三個月多時間調查且有百多頁紙,卻指起火原因不明,是「浪費紙張及法庭與陪審團時間」;陳官亦不滿報告指因市民延誤十分鐘報警令當局未能及時控制火勢,認為報告是卸責給市民。
李亮明作供指,消防處一個小組用了一年零三個月調查及撰寫共一百廿頁的報告,就起火原因方面排除了因人為意外導致起火,但不能排除肇事花園街一九二至一九四號對開的二六八號排檔因電力裝置故障引發火警,但因警方刑事調查至今仍未完成,故認為起火原因不明。不過陳官不滿指當局用了長時間卻得此答案,更把責任推向警方,並直指:「起火原因唔係消防處查邊個查,唔通海事處查呀?定係民政事務局查?咁你哋查來做乜?」並直斥報告:「浪費紙張都唔緊要啦,但浪費咗法庭同陪審團的時間!」又指「死因庭就係要問番你哋查咗乜,你又話要等警方調查,咁警方係咪又要等埋死因庭查咗乜先講你聽?」
李又解釋報告有關引致多人死亡的原因,指因市民發現火警後十分鐘才報警通知消防處,如當局早些獲通知便可早些阻止火勢蔓延。陳官即指:「你意思是市民的錯?」又指「報警時間有規定嗎?」並指無即時報警這些事經常會發生,並質疑當局推卸責任。但李則指他們只想指出若市民早些報警,可以更有效阻止火勢蔓延。
李又指證供顯示,其中一市民賀艷平指發現火警時曾看過電話顯示是凌晨四時卅三分,但首先發現火警的是老婦林潤帶,故推論當時為四時卅分,但首先報警的市民則為四時四十分致電,故遲了十分鐘。不過陳官指賀的供詞之前十日聆訊從無提及,反而林曾表示四時卅五分離開居住大廈,但因她沒有表示曾看錶,報告便選擇不信她反而相信賀,並推論林婦於四時半看到火警,是選擇性接納部分證供。
李又稱報告指肇事唐樓店舖有相當多易燃物,前梯正門電錶及電線亦無任何東西保護,最終該處着火使電錶等燃燒出現氣化令火勢更猛,消防員更難進入火場。但陳官認為報告把未能及早進入火場救人的責任推卸給肇事唐樓正門出入口處的電錶電線,並反指樓上沒有電錶起火亦有多名住客待救,但消防員卻是收到被困訊息才出動救援並無主動救人。李解釋因收到多個電話及現場求救,要由搜索主任決定緩急再去救人。李又稱報告指肇事唐樓的耐火及逃生設備曾被人改動過,如有防煙門被改成鐵閘削弱耐火力及閣樓加設側門引發「煙囪效應」等,但陳官則指早前證供沒有提及防煙門被改成鐵閘的實質影響。
消防處動員
消防員:約300人
消防車:81輛,其中14輛載着25隊煙帽隊
救護車:35輛
整體自行逃生或獲救者數目
肇事樓宇之外,共有約300名受火警影響花園街居民自行逃生或被救出
受四級火波及的花園街192-194號唐樓居民有25人被消防員救出,其中6人經後樓梯離開,19人從天台經雲梯被救出
肇事唐樓單位分布及住客走火警經過
花園街192-194號唐樓共有14個住宅單位,另外天台屋3個單位
不計天台屋,有11個單位有人居住,其中8個被間成劏房,當中5個劏房單位部分住客未能使用後樓梯
當時肇事唐樓共有56名住客,3人居於天台,43人居於劏房單位,當中24人不能使用後樓梯
16名住客留在單位待救,最終全部獲救,部分人輕傷
18名住客經後樓梯成功逃生,只有1人輕傷
22名住客經前梯逃走,當中13人成功逃往天台獲救,其餘9人身亡,部分獲救者需送往醫院深切治療部
資料來源:消防處調查報告
李:署理助理消防處長李亮明 陳:死因官陳碧橋
1.李:報告不能排除因268號排檔電力裝置故障引發火警,但因警方刑事調查至今仍未完成,故認為起火原因不明。
陳:警方刑事調查關消防處乜嘢事!……你哋調查咗一年三個月去寫報告,共有百幾頁紙,但結論得一個字Unknown(原因不明),浪費紙張都唔緊要啦,但你浪費咗法庭同陪審團的時間!
2.李:有證供指市民發現火警後十分鐘才報警通知消防處,如當局早些接報便可早些阻止火勢蔓延。
陳:你意思是市民的錯?咁都有得賴!未有火警發生就報警就最好添!
3.李:有證人指火警應該是凌晨4點30分發生,但最先報警的市民是4時40分,故當中有10分鐘遲緩。
陳:之前十日聆訊從來無證供指火警是四點半發生,最初見到起火的林潤帶話4時35分出門口,係你唔鍾意聽而要相信符合你說法的證人證供。
4.李:報告指肇事唐樓地下正門的電錶及電線沒有任何東西保護,最終該處受火警波及,令電錶等燃燒出現氣化致該處火勢更猛,消防員更難進入火場。
陳:你依家又賴樓下電錶無適當嘢蓋住!咁樓上無嘢啦,唔會阻住你哋救人啦!
5.陳:證供話(肇事唐樓)樓梯同單位有好多人,但無人(消防員)去救,(點解)直至有人話被困,消防員先去救?
李:我哋收到20個電話召喚求救,3個在現場提出,會有搜索主任決定緩急先後去決定救人。
6.李:報告指肇事唐樓很多單位防煙門被換成鐵閘,閣樓又被開成兩個側門通往前梯,部分後樓梯被劏房間開,原本通往樓梯的防煙門應為一扇兩吋實門,可耐火半小時,但現在卻令唐樓的逃生及防煙設施減弱。
陳:早前的證供沒有提及防煙門被換成鐵閘的影響。
案件編號:CCDI 1155-116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