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王征涉控制亞視 勢公開

亞洲電視前年七月誤報前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死訊,通訊事務管理局經調查後,原打算公開調查報告指出王征違規在幕後控制亞視,但高院原訟庭裁定調查程序對亞視不公,令報告暫未能公開。通訊局為此提出上訴,亞視則申請要求該上訴以閉門聆訊進行,並聲言公開聆訊可能會令亞視結業。上訴庭早前聽取雙方陳詞後,昨駁回亞視申請,下令在今年四月十七及十八日公開進行上訴聆訊,並要亞視支付今次申請失敗的訟費。

上訴庭昨指,這宗訴訟涉及公眾利益,亞視是香港兩個免費電視牌照其中一個持牌人,而免費電視是公眾獲取娛樂、資訊和教育的主要媒介,對社會有重大影響,亞視要受法定機構規管和公眾監察,以確保其可依法例和規則營運。通訊局則是負責規管持牌人的法定機構,公眾也有權知道局方是否稱職及公平,通訊局是次調查對日後調查廣播業界和通訊業界有影響,甚至影響到其他法定機構的同類調查。

通訊局報告被指對亞視不公

上訴庭認為亞視在入稟申請覆核時,實已自行公開通訊局調查報告部分內容;公開上訴聆訊雖然會對亞視造成重大影響,但亦同時可讓公眾知道原訟庭早前裁定通訊局調查程序對亞視不公。

亞視擔心公開聆訊會對通訊局成員和提供資料給通訊局的人士構成輿論壓力,上訴庭認為,通訊局成員並不會輕易受到公眾討論影響,而提供資料人士會否受到影響,則只是其中一項考慮是否公開聆訊的因素。此外,法例雖規定調查過程要保密,但無禁止公開相關的法律程序,可見調查保密遇到聆訊公開也要讓路。

公開聆訊是港法治重要元素

對於亞視擔心公開聆訊後會出現有損亞視的報道,上訴庭表示,公開聆訊是法治的重要元素,受《人權法》保障,香港是公開和自由的社會,傳媒有責任不偏私地報道法庭程序,讓資訊公開反而可避免不準確的引述或歪曲報道法庭程序,報道如有不準確,香港有足夠渠道令公眾知道錯誤之處,亞視也可訴諸法律途徑提出申索,就算亞視內部行政受私隱權保障,但基於公眾利益,上訴聆訊也不應閉門進行。

案件編號 : CACV 258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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