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駁公用渠 亂收排污費

原屬簡單的鄉村排污工程,竟揭發村屋排污費陷阱!現行《污水處理服務條例》訂明,凡直接或間接接駁公用排水渠或污水渠,即需繳付排污費。不過,近日有自設化糞池處理家居廢水的村屋住戶竟發現同樣被渠務署收取排污費,區議員與立法會議員直斥渠務署「離譜」,要求徹查事件並盡快安排退款。

渠務署現正於大埔林村谷廿七條鄉村興建污水收集系統,其中包括新屋仔村的首個公共排污系統。在該村居住近十年的陳先生近日接獲水費單,無意中發現單據上列明需收取排污費,「排污渠依家仲起緊,咁快就收排污費?」

陳因心生疑惑,遂翻查過往水費單,竟發現原來一早已有此項收費,經向鄰居了解,亦證實部分村民多年來一直白白繳交排污費,「都唔知仲有幾多人、幾多條村無端端畀人收錯錢!我哋要畀錢清理化糞池,又要畀埋排污費,仲要畀足咁多年,真係冤枉!」陳不滿政府誤收排污費,要求調查及退還多收款項。

市民遇懷疑須查詢

「用者自付,冇用就唔使交,點可以收多人哋錢?」大埔區區議會環境、房屋及工程委員會委員鄧友發指出,因應接連有居民發現被多收排污費,渠務署應作全面檢查,盡快堵塞漏洞,並聯絡受影響住戶主動安排退款,「雖然每個月收錯嘅錢唔係好多,但係小數怕長計,巿民自己真係要提高警覺,睇清楚張單先畀錢!」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更直言,不排除事件只屬冰山一角,促當局從速糾正錯誤,「始終服務對象係全港巿民,就算只係小數目、小錯誤,影響都可以好大!」王又鼓勵巿民遇有懷疑須主動向渠務署查詢。

當局發函認衰退款

渠務署發言人指出,當用戶在水務署開立帳戶時,渠務署會透過電腦系統識別有關用水地址是否已接駁公用污水渠,以確定是否需要收取排污費,因部分用戶登記帳戶時所輸入地址格式與該署系統紀錄不符,導致未能區分。

發言人續稱,去年十一月接獲林村谷新屋仔居民查詢排污費事宜,證實有關單位仍未接駁至公共污水收集系統,毋須繳付排污費,遂更新紀錄並安排退款。當局亦已檢視資料系統以找出同區其他問題帳戶,並會陸續致函受影響用戶致歉及通知退款安排,預期於下一期水費單發出前可安排所有退款。

記者:朱廣華

攝影:伍思明、何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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