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幾乎跟消費畫上等號,不論送禮、用膳或炮製驚喜皆要花費。有機構訪問本港近六百對情侶的情人節消費行為,五成人說情人節與愛侶將合共花逾萬元慶祝,部分人以信用卡墊支。近半女士說願意全數支付情人節的開支,為男友花近五千至一萬元。另有約四成女士希望收到男友自製的心意卡或禮物。有社工認為結果顯示「港女拜金」並非事實,同時女性消費能力已並非全依賴男方,乃隨自身學歷提高而增加。社工又呼籲情人節消費時應以「量入而出」為原則。
明愛向晴軒上月訪問約六百位十八至四十歲有交往對象的單身男女,當中近半為專業人士及管理專才,逾半人月入兩萬元以上。結果顯示,約七成人認為情人節較其他紀念日子重要,近四成人花三至五成月薪慶祝,近三成半人會花一半薪金或以上,四成多人指今年的支出將較去年升一至兩成。
情人節應該由誰去花費的問題,四成半男士拒絕將全部慶祝費用「攬上身」,但近半女士卻願意認投付全數情人節開支,然而,七成女士及九成男士更認為開支應由兩人共同分擔,反映男士在節日消費時亦會追求「男女平等」,而女士亦不如向來被形容的「拜金」。
明愛向晴軒智慧理財及債務輔導服務社工曾窈玲表示,調查反映男女漸更趨平等,亦表現了共同承擔,但現代人漸漸以為肯花錢就代表真心愛對方,未能建立健康的愛情觀,有愛侶更選擇「碌卡使未來錢」購買禮物及慶祝的危險做法。另一位負責調查的向晴軒社工姚子健指,曾有男士求助,說情人節為女友花逾萬元購買鮮花及首飾表心思,須待下月出糧時才可繳清所有費用,卻被女方指摘「亂使錢」,忽視二人日後的置業需要。
大學時期互相認識的羅凱雯與李文俊拍拖四年,兩人情人節出外用膳時會「一人畀一餐」。女方認為心思比起名牌或鮮花更重要,她去年以數百元自製甜品「冧」男友;而男方透露情人節一般花數千元,惟上年因為要購買求婚戒指而花近萬多元,「我嗰日設計咗幾條謎題,一步一步咁等佢估去邊度食情人節大餐,會坐邊張枱等,最後一條題目帶領佢去搵到我隻戒指。」羅凱雯稱男友極具心思而贏得老婆歸,二人來年結婚。拍拖兩年半的莫采平及凌傑霖去年花逾萬元遊泰國,於今天情人節不打算訂枱食晚飯,反之「邊行邊掃街」。女方更希望男方自製小禮物表心思,相信更能從中了解男友的想法。
向晴軒建議在情人節送禮時,應視乎個人經濟能力同時避免先使未來錢,待了解另一半的需要後才準備慶祝活動及禮物,情侶間應培養正確愛情觀,學習兩性相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