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文件返家做 醫生違規慣常

【本報訊】為保障病人私隱,醫管局規定醫生不能將病人資料帶離醫院,即使有特殊需要,醫生亦須先向上司申請。不過,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前會長佘達明表示,由於醫院電腦設備不足,許多醫生均會將部分文書工作帶回家中處理,情況十分普遍。

醫院缺電腦 被迫犯例

佘表示,醫生除日常診症工作,亦要因應病人情況及個別要求,撰寫醫學報告,當中涉及大量圖片、剪貼及排版等工作,需要合適的電腦應用程式配合,惟目前大部分醫院的電腦設備均不足,不便醫生工作,故不少醫生會將部分文書工作帶返家中,用個人電腦處理,增加效率。

他坦言,希望醫生盡量不要將文件帶離醫院,即使需要亦應盡量小心保存,因為文件中包含病人詳細的個人資料,萬一遺失或會對病人造成嚴重影響。

根據醫管局指引,醫護人員須妥善保管病人資料,除非特殊情況,例如隨病人轉院,否則不應將病人紀錄帶離醫院,就是次有醫生疑將病人資料帶返家中處理,並招致遺失,院方將會作出適當跟進。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