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場防護曳 橋躉好牙煙

地政總署對短期租約用地疏於監管,即使遭申訴專員揭發不少土地遭承租人擅改用途,但違規情況仍長揭長有。葵青區有停車場用地以短期租約租出,租約原訂明承租人須為場內高速公路柱躉及橋躉加置保護設施,惟停車場卻未有跟足規定,公然違反租約條款卻未被部門糾正。區議員直斥地政署監管不力,對違規車場處理過於寬鬆,要求正視並作跟進。

為配合貨櫃碼頭運作,葵涌區內設有不少可供大型貨車租用的停車場。

須以金屬欄或混凝土保護

據了解,為保護停車場內的政府天橋柱躉,葵涌區內以短期租約租出的土地,一般均有條款訂明,承租人須自費建造金屬防撞欄或替代保護設施。個別短期租約的條款更要求承租人須使用一點五米高的混凝土防撞欄,又或採取相似保護措施,以保護港鐵高架橋支柱。

不過,貨櫃車司機張先生卻發現,葵涌貨櫃碼頭一帶有多個以短期租約經營的停車場,均不約而同違反有關保護柱躉的規定,「有啲求其擺幾個水馬喺度就算,有啲仲要乜都冇,如果真係有大車撞埋柱躉度就大件事!」張坦言不滿政府部門監管不力,無視潛在危險。

地政總署發言人承認早前曾接獲相關投訴,就短期租約用地防撞設施未符租賃條件要求一事,已發信要求承租人糾正違反租約條件情況。部分葵青短期租約承租人已於早前完成場地內高架道路或高架橋柱躉防撞設施工程,另外,該署亦已徵詢路政署及港鐵意見,確定有關防撞設施符合政府部門及港鐵要求。

「撞裂咗 對交通好大影響」

香港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指出,「水馬」防撞性不高,難以抵擋重型車輛意外高速撞向柱躉的撞擊力。

盧指高架道路為重要交通設施,一旦被撞毀或會造成人命傷亡,後果嚴重,「撞裂咗要緊急封橋做維修,對交通會造成好大影響!」盧促政府嚴加巡查,確保柱躉獲得適切防撞保護。

「唔係租咗出去就算,平時都要主動去巡查,萬一有事發生先補鑊就太遲!」葵青區區議員黃潤達認為,為確保以短期租約租出的政府土地運用得宜並符合租賃條件,地政總署必須加強監管,透過一般巡查及突擊執法行動,以確認土地承租人符合租約規定,「畀咗警告信都要繼續跟進,睇吓有冇將有問題嘅地方糾正,有法就要執行,唔可以做冇牙老虎!」

記者:徐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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