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情殺案改控罪

【本報訊】大埔太和邨保安員情殺案,涉嫌殺死女友後再刺傷「疑似」情敵的三十歲保安員,昨押解往粉嶺法院再提堂。被告原被控一項謀殺及一項意圖謀殺而傷害他人罪,控方昨將意圖謀殺而傷害他人罪修改為企圖謀殺罪,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十五日,轉往東區法院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期間被告繼續收押在小欖精神病院。被告潘文琛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廿八日,在太和邨居和樓一個單位內謀殺女子羅育如(二十四歲);被告另被控於十一月廿九日,在大嶼山藍天海岸保安員休息室內企圖謀殺男子陳戴煒(二十歲)。

案件編號︰FLCC 269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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