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行包括本港等全國各地的車牌竟然可以唔使考用錢買!廣東湛江市揭發車輛管理所考官公然集體收賄,考生可經駕駛學校走後門買通考官,每科明碼實價,金額由一百至三百元(人民幣‧下同)不等。當局日前通報經已查處包庇下屬收賄的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原所長梁志雄,另有四十多名考官涉收錢「放水」受查,已上繳的「紅包」金額逾二千一百萬。由於在內地各省市考取的車牌可赴港申請香港車牌,輿論及網民憂慮內地不合格司機赴港揸車「舞龍咁舞」,猶如多枚「道路炸彈」禍及香港!
去年有湛江市民向媒體舉報,稱在考車牌過程中,除繳交考試費外,還被教車師傅收取額外費用來「孝敬」考官。市紀委與市公安局接報組成聯合調查組,查出市車管所原所長梁志雄包庇下屬收取紅包,其個人收賄金額六十六萬五千港元,把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另有四十多名考官及其他官員涉案,其中卅九人已主動上繳收取的全部或部分紅包,合共二千一百多萬元,有考官上繳近百萬元的紅包。以每封「紅包」三百元計算,估計有多達七萬名「買牌」司機已經在路上行駛!
辦案人員發現,大多數駕校的學車人士都要按行規繳納紅包,例如泊位試要交一百元、路試要交三百元等,交錢模式是學員集中交錢給教車師傅或業務員,再由他們交給考官,或由駕校直接收取學員六、七百元的「考牌費」,再轉交考官。眾多考官為爭取更多監考機會斂財,爭相向掌握決定權的梁志雄行賄,形成一條串聯學員、駕校、考官和梁志雄的「利益鏈」。
調查發現,只要能上考場監考,考官基本上每日都有錢收,不是由教車師傅直接放在考官車裏,就是請考官吃飯時送上,金額少則幾百,多則幾千。辦案人員說:「個別考官隨收隨用,自己都記不清收了多少。」案件涉及層面廣,大部分考官都捲入其中,有人以此為幸、樂此不疲;部分人則心存僥幸,以為法不責眾,起初拒不認罪,令調查一度陷僵局。
有內地司機更在網上表示,在湛江不是考車牌,而是付錢「買牌」,已成公開潛規則。另有司機表示,湛江考牌很寬鬆,必定過關,加上在當地學車連考牌的費用僅約五千元,比深圳、廣州便宜,寧願專程到湛江考牌。而有本港資深教車師傅擔心,如有不懂駕駛的港人以此作為跳板,在內地考牌後返港,再向運輸署申請免試換取本港車牌。
本報記者昨到深圳南山區一駕駛學校採訪,有教車師傅表示,去年在深圳學車考牌要四千五百元,今年加至五千七百元,升幅頗大,在廣州則要約七千元,而港人持回鄉證亦可在內地學車。駕駛考試主要分為筆試、泊位、九項駕駛技巧(俗稱「九選」,包括停車、轉彎、曲線行駛等)、路試等部分。
有教車師傅聲稱,在深圳考車很嚴格,並無收賄弊端,當局為杜絕考車作弊,考車時並沒有考官隨車,而是採用紅外線電子監控系統,監控考車人士有否違規;另外學員的學車時間是均由駕校顧問安排,考官不知下一名學員的身份,亦無法接觸學員收取紅包。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