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女士建議把嬰兒奶粉列為法定儲備商品,是可以考慮的做法,但這應該視為再無其他更好方法時的最後手段。
所謂法定儲備商品,就是身份有別,不可像一般商品般百分之百完全自由買賣,例如現時的白米,以及曾經一度列入的凍肉。在法例規定下,有關商品限入限出。所謂限入,就是要有一定的入口量和儲存量;但限入還不足夠,為確保儲存量滿足本地需求,需要同時限制出境。情況等於一個儲水器,要保證水的存量,便一定要有定量的水注入,並且限制水的流出,才可以確保存量。
把嬰兒奶粉列入法定儲備商品,就是限制流出的有效措施。比方說,出境時,每人以帶兩罐為限,那就可以減少奶粉流出。然而,此舉在執行上是相當困難的。須知道,每日有數以十萬計的市民和旅客利用各個口岸出境,要逐一檢查幾乎不可能。當然,如果訂立法例,有阻嚇性刑罰,即使只是抽查也有相當阻嚇力。
不過,這招有一定副作用。除非一罐奶粉也不能帶出境,否則仍然有奶粉流出,惟可以從入口方面直接補充。不過,水貨奶粉帶來最大的問題不是數量,而是不確定性。
以前,香港奶粉供應本地嬰兒市場,奶粉入口商可以準確預測需求,按時進貨,市場平靜受控。一旦加入考慮水貨客的購買量,進口商再也無法準確估計市場需求,尤其是個別店舖存貨有限,突然多三幾個水貨客或旅客光顧,存貨馬上賣光,嬰兒爸媽便要到處撲奶粉。就算用上法定儲備這一招,也無法排除這個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