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差婆扮少艾 擒急色IVE生

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就讀工商管理系五年級廿五歲男生,去年在社交網站facebook認識十四歲多的少女後,成功以金錢利誘對方性交。男生重施故技,再用同一方法在facebook結識另一未成年少女,期間警方介入,並派出年近卅歲女警出馬,她當時身穿公仔Tee、熱褲、戴上時下少女潮物的黑框眼鏡,化身成該名未成年少女模樣成功應約,色心起的男生開價五百元,誘使女警讓他「錫摸攬」一小時及力勸她當「援交妹」,待時機成熟,在旁監視的警員將他拘捕。案件昨於區院開審,扮少女的女警更現真身出庭作供。

被告馬德健昨承認在去年三至五月期間,干犯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及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兩罪,但他否認一項企圖促致他人成為娼妓罪,經審訊後,法官裁定他該罪表證成立,他不自辯,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九日裁決,期間他獲准繼續保釋。

開價五百 求「錫摸攬」

隸屬警隊西九龍重案組的案中「放蛇」女警林豔娜,昨以一身斯文OL打扮出庭,她供稱去年五月被上司委派臥底任務,要求她以案中女事主Y的身份,於同月十五日在旺角跟被告見面。林指應約時蓄一頭長直髮、身穿白色圓領有公仔圖案上衣、灰色超短牛仔褲、膠框眼鏡的打扮現身,被告見她後,即開價五百元要求她同往觀塘某處,讓他「錫摸攬」一小時,林無回應,被告遂帶她四周閒逛,並稱會送禮物逗開心,欲令她自願往觀塘。林續指閒逛時被告問年齡,她回答十五歲,被告再問「想搵快錢嗎?」,建議可安排她當援交妹,指若跟客人性交可獲一千元,擁抱接吻獲五百等。被告又稱若每次成功接客,需向他提供免費性交作報酬。林聽罷此話後認為時機成熟,即時以束起頭髮作「暗號」,示意在旁監視同袍拘捕被告。

約30歲女警 穿超短熱褲

據悉負責調查本案的西九龍重案組5B隊為此行動花盡心思,看中鄰組5A隊身材嬌小的同袍林豔娜當臥底,並悉心替她設計「少女」形象,安排她穿戴時下少女潮物,包括超短熱褲及「有框無鏡」膠框眼鏡等,成功將年約卅歲的林打造成「減齡一半」的少女。

控方案情指被告去年三月以女姓身份在facebook認識十四歲女事主X,當X放下戒心後,被告再轉以男性身份與X聯絡,至五月時用錢利誘X援交,X答允,被告之後帶X到觀塘某工業大廈單位內性交,事後給X三百五十元。同一時間他亦接洽未成年事主Y援交,雙方網上聯絡期間,Y的學校知悉事件報警,警方介入調查。

案件編號:DCCC 86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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