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欺詐潛逃 無業漢危駕加監

【本報訊】因犯下欺詐罪棄保潛逃的無業漢,去年駕駛女友的寶馬房車在屯門公路上超速行駛,被警方發現追截,無業漢駛到停車場將車泊好後逃去,再找男友人到場「頂包」,惟遭警方當場識穿。警方繼續追查,終在半年後於屯門一個停車場拘捕被告,並在他身上和房車內搜出偽造身份證。早前已因欺詐罪被判監的被告,昨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等共五罪,被判加監一年、罰款五千元和停牌半年。

被告朱志強(卅三歲),承認一項危險駕駛、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及三項管有偽造身份證。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二月廿三日危險駕駛,管有兩張偽造身份證,及於同日促使黃健秋向警員訛稱黃牽涉一宗超速案。

男友人頂包已判社服

另外,被告於去年八月二十日管有兩張偽造身份證。而被告早前已就欺詐罪被判監廿二個月。至於替被告「頂包」的男子黃健秋去年已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八十小時。

法官判刑指,被告案發時棄保潛逃,期間身懷偽造身份證和駕駛執照下駕駛,顯然想掩飾逃犯身份,後來更超速行車,找來他人「頂包」以圖繼續掩飾身份,延長其潛逃生涯。

案件編號:DCCC 103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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