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12歲女遭狎案 受害人或更多

失婚懲教員在社交網站上結識十二歲女童後,邀約對方在商場見面,期間疑威逼女童到商場殘疾廁格「搜身」非禮被捕。懲教員昨日被解上觀塘法院應訊,控以一項非禮罪。控方披露發現被告手機內儲存了事主的裸照,疑作威嚇用途;另外,亦發現被告透過facebook與多名未成年女童有聯繫,控方指事件中或有更多女童受害。

被告林碧虎(四十歲),報稱公務員,昨出庭應訊時身穿羽絨但仍難掩其健碩身形,聽取控罪時他曾露齒微笑,並以沙啞聲線表示明白控罪。控罪指他於今年一月十三日,在觀塘滙景廣場內的殘疾人士洗手間內,非禮十二歲女童X。

控方昨在庭上表示,警方事後搜查被告住所時,在其電腦內發現他透過facebook,和多名未成年女童保持聯繫,擔心或有更多受害女童,大有機會曾遭被告騷擾,反對被告保釋外出。

此外,警方又在被告的手機內發現有四張X的照片,部分是裸照。警方現正繼續調查被告的電腦硬碟,或有機會搜出更多女童裸照或找出其他受害人牽涉在內。

辯方申請保釋時則透露,被告並無案底,現時是懲教署職員,月薪約二萬五千元,工作穩定。又指被告已離婚,跟父母及九歲女兒同住。

官禁被告保釋

裁判官認為涉案控罪性質嚴重,加上警方現時掌握有事主裸照等重要線索,需要被告隨時接受調查,否決被告的保釋申請,將案押後至三月五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 39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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