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法律界分開事務律師同大律師兩個專業,後者純粹負責打官司同畀法律意見,好多人普通話都唔多掂,甚至連畀北大人點名訓話,都冇乜人聽得清楚訓話內容,想反駁都無能力。
話說大律師公會喺去年六月訪京,做過大律師公會主席嘅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無喇喇報咗名參加,其後有公會中人轉告大口湯,話佢畀上面列咗做不受歡迎人物,大口湯惟有自己知趣「退團」。原來當時仲係做緊港澳辦副主任嘅張曉明,一早準備好喺接見公會訪京團時,點名批評大口湯同公民黨黨魁梁家傑等泛民大狀,所以先至透過中間人勸退大口湯,費事佢當面畀人訓話咁尷尬。
事後大口湯向有參與會面嘅大狀,打探自己究竟畀人鬧乜,但包括公民黨黨友郭榮鏗在內嘅多名團友,都因為普通話兼記性麻麻,只係聽到張曉明有提到佢同梁家傑,但聽唔清詳細內容,「大致都係反中亂港喇!」據聞會面時有部分團友即時離場表示抗議,不過唔知佢哋係咪其實因為普通話唔掂,所以冇選擇即場發言反駁對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