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與前生意拍檔的股權糾紛案,昨於高院續審,原告一方傳召鄭的前拍檔潘氏姊弟之堂妹夫李文龍作供,李曾擔任上市公司的行政總裁,○六年時曾協助潘氏姊弟處理對方的公司味千上市,當時潘嘉聞曾提出以一千五百萬元,將三間板前壽司的股份賣給李;但到簽約時卻變成只得一間,不過李指這宗交易後來因其他原因告吹。
李文龍供稱,自大學畢業後一直從事科技行業,○○年則出任創業板公司駿科網絡訊息的行政總裁,○四年離開。味千拉麵的董事潘慰、潘嘉聞姊弟,是他妻子的堂姊及堂兄,他○六年底接受潘氏邀請擔任味千總經理。他坦認沒有餐飲業經驗,但因當時鄭威濤離開味千,其接任人做了不久又辭職,他才「捱義氣」接手。
李續指,在○六年中幫潘氏處理味千的上市事宜,有次潘嘉聞致電他指,因味千和板前同屬飲食業,如味千上市,若不把板前加入一拼上市,潘便要所持的板前股份出售,所以潘問李有無興趣接收股份。之後二人面談,潘拿出首間板前的帳目,指每月盈利達四十多萬元,又指股份是包括三間板前。李同意買股,而當時曾提過價錢約一千五百萬元,但實數則要按板前的市盈率計算,然後潘還會再打七折交收。
稍後李到律師樓簽約時,卻發現合約只包括一間在尖沙咀的板前,他為此質問潘,潘只表示會找律師辦妥。
不過在簽約後三周,因他與潘氏有親戚關係,由他持板前股份也不符合味千上市條件,所以交易最終告吹。
案件編號:HCA 1269/2008及30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