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姦弱智女 警前逃脫

鴨脷洲街市去年農曆年初四凌晨發生駭人聽聞強姦案,一名廿二歲女子途經街市外時疑遭人強行拉入街市強姦,警方於一個月後拘捕一名無業漢指他涉及該宗強姦案。該名男子昨在高等法院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隨即開審。

控方庭上透露,女事主只有九歲智商,而被告則於案發前大半天已開始跟蹤素未謀面的女事主,直至女事主路經案發街市外,被告即拉她入內強姦,當時有途人見到二人互相拉扯覺可疑報警。當警方到場時見到被告與女事主均下身赤裸且疑似性交。當被告發現警員時即穿回褲子,警員要求他拿出身份證時他發足狂奔並成功逃脫,惟一個月後終被警方拘捕。

22歲女事主僅9歲智商

無業的被告張少鴻(廿九歲),被控於去年一月廿六日(年初四)在鴨脷洲邨街市地下廿九號檔外強姦女事主X。身形高瘦、外表斯文的被告,昨身穿一套黑色西裝及白色恤衫應訊且表現平靜。控方開案陳詞指,X雖為成年人,但智商只有九歲,她與被告亦不相識。去年年初三下午X獨自往旺角逛街,被告在旺角已開始跟着X,直至翌日凌晨約一時X在快餐店吃東西後搭乘巴士返鴨脷洲,被告亦尾隨她上車至鴨脷洲巴士總站下車。

控方指約凌晨三時許X經過鴨脷洲邨街市時被告突然強行拉她入街市一個檔位外,此時有一名男途人目睹,初時並沒為意,但及後覺得有可疑遂報警。控方指被告當時除用雙手撫摸及「搓」X的胸部外,又以手指插她下體並將陽具放入X口內。及後兩名軍裝警員到場發現女事主躺在涉案檔口的木枱上雙腿分開,被告站在她前面且前後郁動,二人均沒有穿褲子。被告最初並未注意到兩名警員,但當他們行近時即遭被告發現並立刻穿回褲子。

警員向二人查問並要求被告展示身份證時,他立刻狂奔並跨過欄杆沿斜坡逃去無蹤。警方於去年二月廿四日在尖沙咀一個商場發現被告並將他拘捕。警誡下他承認自旺角已跟着X,但當時因感冒吃了感冒藥溝可樂汽水,對當時的記憶很模糊。他最初稱只記得曾在旺角跟着X,及後又稱記得有隨X上巴士到鴨脷洲並見到她往櫃員機提款。他之後拉X入街市並叫她「唔好嘈」且有撫摸及搓她胸部,此時警方則到場截停他。控方指案發後警方曾帶X到醫院檢驗,並發現其頸項有被壓傷或被箍頸的痕迹,醫生亦曾抽取X下體的DNA樣本作化驗。控方將於今日透過視象系統傳召X作供。

案件編號:HCCC 24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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