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義工涉非禮8歲女童

【本報訊】有非禮男童前科的男子,於四年前在一間非牟利機構的青少年中心做義工期間,涉嫌利用接觸小童的機會非禮一名年僅八歲的女童,但女童直至上月才揭發事件。警方已控告他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因被告有類同的案底及擔心被告會再犯案,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下令將被告繼續還押警方看管,以等候進行認人手續和進一步調查,案件押後至一月十七日再訊。

曾狎男童 官拒保釋

卅歲被告麥振聲,在警方調查時報稱任職收銀員,但在法庭申請保釋時又透過律師表示自己任職廚師。控罪指,被告於○九年一月十日,在美孚百老滙街六十九號三樓的「美孚青少年服務中心」中的一房間內,非禮女童X。控方透露,被告有一項非禮案底,他因該案被判入勞教中心服刑,該案性質與本案類同,不過該案事主是一名男童。

控方未有公開透露案情,但在庭上形容被告牽涉的非禮行為頗下流。控方指,被告當時是涉案中心的義工,在該中心內非禮年僅八歲的事主,案件涉及違反誠信,而被告在警誡下亦已承認罪行。控方擔心被告會干擾證人和棄保潛逃,甚至騷擾證人,反對讓他保釋外出。辯方律師要求准許被告以八百元現金保釋,又指被告可隨時到警署報到及承諾不離開香港。裁判官錢禮認為案件嚴重,而被告有類同案底,又考慮到本案可能的判決及判刑,以及被告確有可能干擾證人,甚至再犯等原因,下令把被告繼續還押警方看管。

案件編號:KCCC 18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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