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洗錢131億案警官披露詳情

【本報訊】二十二歲內地青年羅俊城涉嫌在二○○九至二○一○年內的八個月間,涉嫌在港利用空殼公司開戶口洗黑錢逾一百三十一億港元案,控方昨於高院傳召負責調查本案的警隊高級督察譚威信作供。

被告推搪拒助警

譚指,警方在二○一○年四月凍結被告的公司戶口不久,便有一名自稱是被告的男子,先後從內地兩度致電他,要求將戶口解凍。

譚解釋,該戶口可能涉及洗黑錢罪行,他要求該名男子來港協助調查,對方卻不斷推搪,其後,對方又兩度發律師信要求警方解釋為何凍結其戶口,直至去年一月被告經落馬洲來港,入境時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HCCC 15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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