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板前壽司」股東糾紛案昨在高院續審,原告一方傳召現任味千(中國)主席潘慰作供,她指摘本案被告鄭威濤私下在港搶先註冊板前商標,企圖挾商標要挾她和弟弟潘嘉聞在談判板前的股權時就範,並意圖令當時正處理上巿事宜的味千上巿不成。不過,被告一方反駁指,潘嘉聞在內地申請註冊板前商標,才是居心不良。
原告Fine Elite Group Limited一方的證人潘慰和潘嘉聞姊弟,原與被告鄭威濤經營味千拉麵。潘慰昨供稱,後來他們再染指壽司店,替店取名「板前」也是其弟的主意。她強調,板前的開業資金都是來自味千,所以,板前是味千的延伸。被告律師盤問潘時,則指板前與味千是完全兩件事。
她又稱,被告一開始已堅持板前要由他一人話事,潘是同意其條件才入股。對此,潘強烈否認,並指當時已對被告在籌備階段時先斬後奏行為感不滿,只為顧全大局才忍受。
潘又指,對被告○六年在港申請註冊板前商標十分不滿,再加上被告拖延把她加入成為板前分店股東,令她確信被告欲將板前據為己有。同年味千準備上市,需重組公司架構,包括將板前分店注入一間控股公司。但後來被告為逼她出售板前總店的股份,還要挾要將先前協議作廢,令上市計劃受阻;不過,味千最後仍能如期上市,但業務已無包括板前在內。
案件編號:HCA 1269/2008, HCA 30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