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院擄童案 已婚男控拐帶

【本報訊】上月在伊利沙伯醫院發生的奇情拐帶女童案,日前被捕的已婚男疑犯涉嫌拐走在該院求診的女童,欲利用對方唾液進行DNA化驗,藉此向女友證明親生女兒非他所出,被告昨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控以一項拐帶兒童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最終以涉案控罪嚴重及被告的精神狀況,繼續將被告收押至三月六日再訊,期間以待控方完成女童的DNA化驗及調查。

報稱會所經理的被告謝子傑(卅六歲),被控在去年十二月十七日於伊利沙伯醫院E座一樓會計部外,將廿三個月大的女童X,從其陳姓母親的管有下非法帶走。控方昨指被告有三項不類同案底,且擔心他會騷擾控方證人,故反對他保釋。被告則由當值律師申請保釋時指,他已婚育有六歲兒子及兩歲女兒,但現時他與子女及傭人同住。辯方又指被告需要看精神、心理及骨科醫生,過去沒有棄保潛逃紀錄,而且承諾不會再接觸相識的X,但最終被否決申請。

當值律師曾拒代服務

當值律師昨曾以拐帶罪並不在服務範圍內為由一度拒絕代表被告,惟裁判官指被告應得到法律權利,最終他亦獲得當值律師服務。「當值律師服務」總法庭聯絡主任馬先生接受查詢時指,現時約八成共三百多項刑事控罪包括嚴重如謀殺、較輕如傷人等都列入服務範圍,有關被告法院應訊時都可找當值律師代表;但一些普通交通傳票、小販傳票、非監禁式刑罰的控罪和不常見的控罪如拐帶兒童罪等,則未列入服務範圍。馬表示昨日收到法院同事轉達裁判官的意見後,已即時決定派出當值律師替被告服務,日後執委會亦會研究將拐帶兒童罪列入服務範圍內。

案件編號︰KCCC 13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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