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寶任主席的東亞銀行,對員工加班補水的安排被指有刻薄之嫌。東亞銀行一份有關員工超時工作津貼政策的內部文件顯示,員工下班後首一小時加班無補水,變相要加班滿兩小時才獲發一小時補水。有東亞員工更透露,加班以每小時計,若員工加班不足一小時便不獲補水,有管理層多次要員工加班大半小時才准員工離開,等如「白做」。
東亞銀行一名櫃位員工向本報投訴指,其正常工時為早上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若要加班,則由下午六時四十五分才開始計算補水,更需加班滿一小時,即至晚上七時四十五分,才可申請一小時補水。但他指出,管理層往往於晚上七時半至四十分要求員工下班,逃避向員工發放加班補水,令員工感不滿。由五時四十五分至七時四十分的一小時五十五分內,變成無償加班。
他表示,上月中銀行因銷售稅務貸款而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七時,員工在銀行關門後才能埋數,銀行亦未有就此發放加班補水,批評銀行刻薄,同事怨聲四起。
據他出示東亞內部文件顯示,員工無論上班前或下班後超時工作,津貼計算方式均是將總加班時數減去一小時,餘下時數才可申請津貼。文件亦列明,員工加班時數需達一整小時或以上,才可獲發基本時薪一倍的超時工作津貼。投訴人批評有關政策屬不平等條約,東亞將員工「用到最盡」。
香港銀行業僱員協會主席李麗貞表示,近年銀行業員工經常要加班,銀行理應按員工實際加班情況發放津貼。類似東亞的加班安排在行內十分普遍,直言是剝削員工權益,不少僱員為保飯碗,往往敢怒不敢言。她促請政府長遠應推行標準工時,解決員工現時面對的不公平對待。
成衣業、文職及零售業職工總會總幹事張麗霞直言,銀行業內以加班卅分鐘後開始計算津貼最為普遍,部分大機構給予員工的加班補水,更較正常工資少。她批評,此等措施對員工十分不公平,東亞銀行為免發放津貼而刻意「提早」要求員工下班,「即係要員工捐血」。
東亞銀行發言人表示,根據銀行內部指引,各部門主管會因應工作需要而要求員工超時工作。同事在加班前,應獲得部門主管或分行經理同意才可加班,銀行亦會根據員工手冊內所訂明的超時工作津貼政策,計算員工超時工作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