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三年小灣鱷「貝貝」現身元朗山貝河引起全城轟動後,大埔昨亦驚現鱷魚。一條約四呎長的鱷魚,凌晨連爬蟲缸被人棄置在林村塘上村垃圾站外,「缸中鱷」目露兇光,不時昂首戒備,咧嘴露出利齒,嚇煞村民。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通知漁護署到場將鱷魚檢走。有專家指該鱷魚疑屬灣鱷,不排除因牠日漸長大,主人難以照顧,將牠遺棄。
發現鱷魚的垃圾站位於林錦公路林村塘上村一個公廁對開,昨凌晨一時許,有村民途經赫見垃圾站有一條鱷魚,於是報警,警員接報大為緊張,派出大批警員到場,果然發現一個約三呎長、兩呎闊、兩呎高的玻璃爬蟲缸,內有一條鱷魚,幸缸頂有鐵絲網罩住,鱷魚基本上無法爬出。警方立即通知漁護署處理,漁護署人員到場後,將鱷魚連爬蟲缸檢走,並將追查是否有人違禁飼養瀕危物種。
由於該爬蟲缸重量不輕,再加上鱷魚體重,需由兩名漁護署人員才能搬動,抬上漁護署車輛載走。漁護署發言人昨表示,該鱷魚長約一點二米,體重約五公斤,健康狀況正常,現正在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性別及品種等,需專家進一步查證。至於該署將如何處理該鱷魚,亦需待專家檢驗後再作決定。
有爬蟲類動物專家指出,從外表觀察,該鱷魚的品種疑屬灣鱷,與「貝貝」同種,目前仍屬幼鱷,約兩至三歲大,不排除有人非法飼養,但由於鱷魚日漸長大,難以照顧,於是將牠連爬蟲缸一同遺棄。
根據《動植物(瀕危物種保護)條例》,任何人士如未經授權而管有任何受管制的高度瀕危物種,最高刑罰可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而私人飼養有關物種,則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塘上村村民對鱷魚事件議論紛紛,其中姓張村民坦言:「無聽過有人養鱷魚,可能係村外人,例如係租客養,搬走嗰陣就順便掟落垃圾站!」另一名村民溫先生則稱﹕「養條鱷魚嘅人都奇怪,唔應該就咁唔要佢,就咁掟喺公眾地方,好危險o架,咁多人出出入入,又有細路仔會經過,萬一玻璃打爛咗,條鱷魚喺缸入面走咗出嚟就大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