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珍醬油第三代掌舵告姪

【本報訊】百年老字號同珍醬油的第三代掌舵人王賜豪,於六年前在父親王仲銘見證下,與其姪兒王大為協議,用一千萬元收購其姪兒手上的家族公司股份,但兩叔姪卻一直為此事爭拗不斷,兩人互狀告對方不守承諾或沒有履行合約,而王賜豪於上周再度入稟高院,要求高院下令其姪兒履行合約及賠償他的損失。這是他們叔姪兩人近四年來第三次為該宗買賣協議對簿公堂。

原告王賜豪本身是耳鼻喉專科醫生,於九八年繼承家族生意,成為同珍集團總裁。原告曾任保良局主席、樂善堂主席及廣東省政協常委。被告王大為是王仲銘長孫。按公司註冊處資料,王仲銘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有十萬股,共有五名股東,原告和被告分別擁有七萬五千股及五千股,餘下三名股東分別是王達倫、王曼霞及王靄倫。

要求對方歸還55萬

入稟狀指,原告王賜豪與被告王大為,於○六年十二月一次會面中達成合約,被告同意以一千萬元把其名下的王仲銘發展基金有限公司五千股賣給原告,原告現要求高院下令被告履行該合約和賠償損失,或者下令被告將歸還原告已支付的五十五萬元。

王大為早於○八年已就同一事件興訟,指王賜豪於○六年十二月,在王仲銘見證下,於旺角同珍商業中心的總辦公室內,答應以一千萬元收購其名下的五千股,王賜豪其後無遵諾。去年十一月,王賜豪也為同一事件興訟。

案件編號:HCA 168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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