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親母疑為三千元「肉金」,涉嫌將自己五歲大兒子送上門,供已婚男子肛交,涉案男女被告昨於荃灣法院再訊時,控方修訂控罪,將女被告原被控的「導致他人與十六歲以下男童作非法性行為」罪,改控「串謀由廿一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本案將轉往高院審訊。而同案男被告則撤銷其「施用藥物以獲非法性行為罪」,但因他接受本案調查期間,被揭涉嫌在寓所內與三名年僅十三歲女童玩性交遊戲的案件而另外被控,須繼續還押受查。
卅一歲女被告現被控串謀由廿一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罪,及屬該罪交替的串謀猥褻侵犯罪,指她與另一人串謀在去年四月至今年七月間,於深井海韻花園某單位內讓男童P接受肛交。她暫毋須答辯,准保釋至明年一月四日轉往東區法院提訊,以進行交付高院聆訊的程序。
報稱文員的已婚男被告唐立漢(卅六歲),在同案中獲撤銷施用藥物的控罪;他另涉與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及肛交案件,控方表示要取法律指示,他續收押至明年一月三日於荃灣法院再訊。他在該案被控三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一項非法肛交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八月至今年二月間,在深井一單位內與三名十三歲的女童A、B及C非法性交,其中A更被誘使肛交。
案件編號:TWCC 1791、240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