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太籲梁振英親身交代僭建

【本報訊】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就僭建事件發出書面聲明,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日表示,梁振英可以透過公開場合或記者會,交代涉嫌僭建的問題,相信做法有利於爭取市民信任。

至於梁振英對僭建事件的解釋,她認為有人會接納、亦有人不接納,市民會自行判斷他的誠信,但本港市民不應動輒要求官員下台,反而應該先讓對方「開誠布公」解釋清楚。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則表示,梁振英已作詳細交代,盼事件可盡早告一段落。

范徐麗泰昨日出席公開場合時表示,聽到有市民及立法會議員盼梁振英可透過公開場合或記者會,親身交代寓所涉嫌僭建的問題,而非單方面以書面作回覆。她相信公開解釋有助建立市民信任,但是否出來解釋則由梁振英決定。

高永文盼告一段落

梁振英日前發表的聲明中,承認記錯住所內的葡萄架、玻璃棚由上手業主留下。她認為梁振英無論是記錯或有其他苦衷,只要能說清楚事實,便屬好事:「咁依家佢(梁振英)講清楚件事,我諗係一件好事!」至於事件有否涉及梁振英的誠信問題,她認為市民會各自判斷他的交代有否誠意。范徐麗泰估計,有人會接納他的解釋,亦有人不接納,但梁振英是否瞞騙中央,只有中央才知道。

范徐麗泰認為,市民不應在每發生一件事,便立即要求官員辭職下台,反而應先讓對方解釋,相信有利港府施政運作。高永文則認為,梁振英已作詳細交代,盼事件告一段落,而自己於畢架山寓所涉嫌僭建的問題,他稱已找專業人士處理。

此外,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日前於報章上撰文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要落實好對特區政府立法的監督權,並且完善制訂法律的報備審查制度。

范徐麗泰認為,言論未必顯示中央有意進一步收緊本地立法權,過往常委會未曾發回任何法律,反而本港法院就曾裁定本港法例有違《基本法》,表面上反映人大常委審查「比較寬鬆」。她認為港府終有一日要為《廿三條》自行立法,但具體時間、內容以及方式亦要先經廣泛諮詢。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