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案控辯獲准聘英大狀

【本報訊】轟動本港政商界的「新地案」明年開審,控辯雙方早前各自向高院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狀來港應戰,獲法庭批准;法官昨頒下判詞解釋理由,指案件涉及港府前高官懷疑在位時收受本地其中一個最大地產商賄款,案件確有可能動搖公眾以至國際商業層面的信心,這涉及公眾利益;為讓控方能最公平公正地陳述案件,法庭認為應准許控方外聘律師,而為公平起見,辯方亦有權外聘律師代為抗辯,故准許雙方的申請。

國際關注審訊務須公平

高院早前已經批准律政司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作代表,兩名被告郭炳江及郭炳聯,則獲准聘用同是英國御用大律師的Clare Montgomery及John Kelsey-Fry為代表。

法官昨在判詞中指,本案涉及本港最大地產商與高級官員,一些如政府土地政策以至發展等議題,都可能會在案中被提出,若說案件會引來國際關注,一點也沒誇張,在公眾利益前提下,控方整個檢控過程都必須做到專業公正,且不容有失;控方亦曾透露,本案牽涉層面甚廣,很多本地律師可能因涉利益衝突而不能聘用,以至本地律師的選擇更稀少。

廉署於今年七月落案控告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和商人關雄生。

控罪包括指控許仕仁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指他在二○○○年起的九年間,先後藉其政務司司長等職務之便,從郭氏兄弟等人處收受利益,涉款四千萬元。案件將於明年一月廿五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HCMP 2381,2383, 247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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