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訊指點向社署求助
尋訪男友不遂女子姓陳(卅歲),原籍廈門,五年前獲批單程證來港定居,二○○九年經朋友介紹認識在保險公司任職高層的同姓男子,當時她已知男方有家室,但她並不介懷,至二○一一年陳女懷孕,男方曾着她墮胎,惟她不捨腹中塊肉執意誕下女兒,女兒半歲時,男友突然不認她與女兒,她只有任職侍應維生。
昨午一時許,陳帶同女兒到銅鑼灣男友任職的保險公司,要求與男友會面,商討女兒生活費問題,男友一直沒有露面,只透過手機向她傳送一個短訊,着她向社署求助,陳與女兒一直在保險公司內等候,期間男友更報警,驚動警員到場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