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三乘四呎面積 沿用逾50年 屢拒放寬

政府早前訂立的法例,固定排檔的營業範圍只有「三呎乘四呎」,惟此規定沿用超過五十年,不少排檔檔主認為:「咁細嘅空間,根本就做唔到生意!放得啲貨嚟,都賣唔到嘢,希望政府重新考慮,檢討排檔面積!」香港五行小商販福利會會長盧德輝亦稱,曾多次向政府反映有關面積太細問題,惟一直未獲正視。

希望體諒苦況

盧批評,政府不應繼續沿用多年前的準則。「做咗咁多年小販,地方一直都唔見使,之前已經同政府反映過,但遲遲未見改善,希望政府喺實行停牌制度時,體諒吓檔主苦況,增大固定排檔嘅面積。」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近年社會有意見認為,三呎乘四呎的攤檔面積規定不合時宜,應予放寬,給檔主更大營商空間,當局已彈性處理,只要攤檔沒有阻塞走火及緊急車輛通道,並在營業時間後將攤檔搬回訂明範圍,便可在營業時間內,將小量貨物放在範圍外擺賣。當局衡量各種因素後,認為不宜擴大攤檔面積,而現行安排已能平衡各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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