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 數碼台違規

【本報訊】風雨不斷的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上月十日晚上八時至十五日早上七時期間突然停播,負責監管的通訊事務管理局昨日公布,初步裁定dbc違反牌照規定,該局需要作懲處,現正待該公司回覆該初步結論。通訊局會在考慮dbc的陳述後作出最終裁決,並公布決定。

根據牌照規定,dbc需要廿四小時廣播,提供七條指定類型的頻道。罰則方面,一旦持牌廣播機構被裁定違反牌照規定,通訊局會按既定程序處理,而可以提出的懲處包括發勸喻或警告、罰款及暫時吊銷牌照。

此外,面臨清盤並被臨時接管人接管的dbc,於上月廿五日向通訊局申請,由上月廿一日起的六十天內,在七個廣播頻道播放音樂或重播節目,以便解決該公司的資金問題。

其後,接管人於十一月二日,就該公司於十月三十一日午夜起停播一事,再向通訊局申請,由上月廿一日起更改dbc的播放安排,為期不超過六十天。

通訊局正要求該公司就其申請提供理據及進一步資料,並正等待回覆,dbc大股東鄭經翰表示,電台已被接管,故不會由他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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