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電話滋擾同窗 女教師准保

【本報訊】廿七歲小學女教師疑與女同窗心生嫌隙後,六年來涉嫌不斷打出匿名電話滋擾對方,當得悉對方成為教師後,更在個半月間致電對方任教的學校逾百次作滋擾,又曾涉嫌在凌晨時分虛報女事主的住所有人身體不適,須勞動警方上門調查。案件昨在屯門法院再訊,辯方指女被告陳佩婷正索取精神科等醫療報告,法庭遂將案再押後至十一月廿二日再提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被告被控兩項不斷打電話罪,半月間向廿六歲女事主林珊手機致電約一百七十三次,對她造成滋擾;及在五月二日至六月廿日間,向事主任教學校致電約一百六十二次,被告另被控一項浪費警力罪,指她於四月十八日凌晨五時向警方虛報,指事主位於天水圍天澤邨的單位內有人身體不適。

案件編號:TMCC 307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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